会泽县人民政府
关于杨刚等三十四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金钟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杨 刚 任金钟街道办事处主任;
尹 鸿 任金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邱福才 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李 青 任县水务局副局长;
李学昆 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袁志海 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唐桂琼 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刘志寒 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文 椒 任县旅游局副局长;
杨顺斌 任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副局长;
杨 勇 任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副局长;
杨同周 任县粮食局副局长;
高蓉芳 任县粮食局副局长;
龚 臣 任县招商合作局副局长;
刘 平 任县老龄办主任;
张国鑫 任县移民局局长;
包祥英 任县供销社主任;
罗黎明 任县供销社副主任;
陈南惠 任县供销社副主任,不再担任县监察局纠风室主任职务;
颜登明 任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老龄办主任职务;
包繁英 任副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高正华 任副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寿敏 不再担任县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志燕 不再担任金钟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梁 恒 不再担任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李万明 不再担任县监察局派出第一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王庆仙 不再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郭晓宏 不再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林 丽 不再担任县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王怀兴 不再担任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郭珊德 不再担任县移民局局长职务;
潘八生 不再担任县供销社主任职务;
张万堂 不再担任县供销社副主任职务;
李 冰 机构改革,原任职务自然消失。
会泽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