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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会泽县钟屏幼儿园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000000000/2021-01353
  • 2021-05-12 09:28

会泽县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会泽县教育体育局关于申报钟屏幼儿园收费标准的请示》(会教体请〔2020〕18 号)收悉。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保证公办学前教育的正常运转,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根据《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教育局 曲靖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曲发改收费〔2014〕13 号)有关规定,经测算相关办学成本,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并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对政府在新城区集中安置点(木府街安置点)新建钟屏幼儿园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保育教育费按每生每学期1600元收取。

二、幼儿园可代收在园(班)幼儿伙食费,代收伙食费必须据实结算,学期末进行多退少补。

三、除以上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跨年度收取费用。根据《关于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云政发〔2001〕172号)要求,幼儿园需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四、本收费自2020年春季学期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教育局 曲靖市财 政局转发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曲发改收费﹝2014﹞13 号)文件规定执行。


会泽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