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政办通〔2020〕66号
会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会泽县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203号)要求,涉及拟征收土地的建设项目,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对拟征地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社会稳定性进行评估。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会泽县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朱培成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 敏 县政府办副主任
马 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陆 勇 县信访局局长
杨万坤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曹德宏 县财政局局长
徐洪仙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会泽分局局长
尹兴素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饶彦章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金德文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高朝位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晏敬东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会泽县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晏敬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县自然资源局抽调。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及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人员名单报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备案。(联系人:刘倩,联系电话:18987294652)
今后,工作组成员如发生人员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工作组职责。统筹领导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研究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实施风险评估;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
(二)办公室职责。承担工作小组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民意调查,落实评估工作方案具体措施,负责评审会议会务工作,做好有关档案管理、评审意见撰写等工作;加强土地征收工作涉及的社会稳定风险防控,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全县土地征收工作顺利开展。
会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